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到期退耕还林管护 切实发挥退耕还林经济效益的建议答复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林函〔2021〕112号
蒋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到期退耕还林管护 切实发挥退耕还林经济效益的建议》(第0150号)收悉。感谢您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帮助和启发,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吸纳。经我局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按照200元/亩·年的标准安排退耕还林后续专项资金,时间三年,对到期退耕还生态林的低效林地,加强抚育管护或者更换造林树种,提升林分质量,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建议。
我市退耕地还生态林共计765.75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590.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生态林174.95万亩。至2021年底,前一轮590.8万亩将全部补助到期,新一轮2014、2015年度的41.11万亩补助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部分,以松、杉、柏等树种为主,凡符合国家和我市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分别纳入了中央和市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补助标准为每亩每年16元。2018年起,国家把补助到期的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按照每亩每年20元补助标准,连续补助5年,生态补偿加抚育补助计36元/年·亩。为此,我局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建议完善后续补助政策,建立退耕还林分类补偿制度。比如,建议被划为公益林的,提高现行补偿标准,补助标准参照国家前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每亩每年125元);被划为商品林的,出台林道建设、林下开发、产业发展、扶持经营主体、经营管护等补贴政策,或通过建立专项资金、林业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后续产业发展,从而达到长期巩固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目的。据了解,国家林草局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对到期还生态林接续生态补偿、退耕低效林分更新改造等政策正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我们将持续跟进和反映争取。
二、关于您提出“按照300元/亩.年的标准安排退耕还林后续专项资金,时间三年,对到期退耕还经济林的低效林地进行改造。采取集约化经营,加强田间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数量,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对培养价值不高的品种,选择优良品种进行树种更换,同时对退耕农户加强技术培训,引导农户发展产业,增加经济收入,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的建议。
我市退耕还经济林约518.64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经济林68.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经济林450.04万亩。主要有核桃、李子、柑橘、竹类、油橄榄等。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退耕农户疏管、弃管的现象较突出,为此,在保障退耕农户合法利益前提下,我们鼓励区县采取“集中管护”、“联合经营”等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积极支持重庆林业投资公司等结合储备林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收储部分退耕低效林,进行林分改培。市级组建核桃、油茶、竹类等栽培专家团队,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同时,我局也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呼吁完善后续补助政策。
三、关于您提出“实施生态移民,将退耕农户从生态区位重要、生存环境恶劣、交通闭塞不便的地方搬出来,补助标准10000元/人,留下的宅基地享受复垦政策”的建议。
2008-2015年,我市在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程时,完成退耕还林生态移民20.95万人,其中南川区约0.46万人。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退耕农户,支持享受国家和市上的包括生态移民的相关扶持政策。对生态区位重要、生存环境恶劣、交通闭塞不便的地方以及脱贫区县和脱贫人口,只要符合退耕用地条件,退耕任务申报多少、就安排多少。对其发展林业产业给予重点支持,配套完善基础设施,降低返贫风险。对确需实施生态移民搬迁的,支持按规定标准享受搬迁和宅基地复垦政策。
四、关于您提出“鼓励退耕农户发展林下经济,如养蜂、养殖家畜家禽等,按每个羊单位补助200元,拓宽退耕农户增收渠道,减轻因退耕政策停止后对农户经济收入的影响,特别是贫困户刚越过贫困线带来的返贫风险”的建议。
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我局合理利用各类政策对退耕还林予以扶持。据统计,全市享受林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退耕还林面积382万亩,享受其它产业扶持政策的42.36万亩,其中南川区享受各类扶持政策面积约13.4万亩。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拓宽金融机构针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范围,支持担保公司对重点林业企业进行融资担保。对被划为商品林的退耕还林地,其林道建设、林下开发、产业发展、经营管护等实行补贴政策,或通过建立专项资金、林业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包括养蜂、养殖家畜家禽等)、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后续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关心、关注,恳请您一如既往支持林业部门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我局沈晓钟局长审签。根据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随函寄去了《政协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请您及时向我局和市政协提案委反馈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以便于我们改进今后的工作。
重庆市林业局
2021年5月6日
文件来源:重庆市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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