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工作经费是目前企业很少关注,甚至有些单位都不会使用的项目,殊不知积极开展党内教育,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对企业是有很大好处的。今天我们便来了解一下。
一、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列支范围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都对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列示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我们以组通字「2014」42号进行解释。
组通字「2014」42号文第五条规定,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使用范围包括: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及设施等。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费用都可以作为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只有与党的活动相关的费用,才可以作为党组织工会经费税前扣除。
其次,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内容包罗万象,可以在这项税前列支,不要与其他经费混淆。例如:召开党内会议——会议费;开展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宣传费;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培训费;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福利费;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办公费等。
二、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除标准
根据组通字[2017]38号文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组通字「2014」42号文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员工比例多,发放工资数额很大的企业,百分之一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可以做好很多事情。
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除注意事项
1. 必须与党的活动相关的费用,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2. 限额,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
3. 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
4. 对于超过活动经费审批限额,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个人补缴后冲减相应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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