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目录:

1. 管理总则

2. 应收款的范围

3. 管理和责任部门

4. 客户信用调查及信用确认

5. 赊销审批流程

6. 发样审批流程

7. 应收账款对账及报告

8. 催款责任

9. 问题账款处理

1. 管理总则

1.1 为加强对公司销售业务资金流入的管理,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制定本制度。

1.2 销售部要定期检查销货收入资金回笼情况,对没有及时回收之货款,要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专人催欠。

2. 应收款的范围

2.1 应收款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客户其他应收款项、样品、寄售、发出商品和客户需还产品。

3. 管理和责任部门

3.1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对账和催收部门为销售部。

3.2 发生需其他部门配合催缴的,公司法务部和领导需配合。

4. 客户信用调查及信用确认

4.1 销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背景调查,重点调查客户的资金实力、销售能力,分析客户过往3年的年度销售额、赊销次数和还款按时情况,编制客户信用分析报告。

4.2 销售部根据信用调查情况,按照年度编制公司签约和核心客户的赊销信用额度和信用天数,经财务部审核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执行,该信用审批表为公司机密文件,不得对外透露。

5. 赊销审批流程

5.1 为避免资金回收风险,公司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或者根据客户信用审批表的权限,对客户执行“物流等通知放货”的销售政策或赊销政策。

5.2 经信用审批过的客户,在其信用额度和信用天数内,由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并审批,可以执行赊销,催收责任人为销售部负责人。

5.3 对未经信用审批的客户发生赊销业务,需经客户销售人员和销售部审核,再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发货,催收第一责任人为客户销售人员和销售部负责人。

5.4 对特殊项目的客户发生赊销业务,需经该项目的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货,该项目负责人为应收款催收责任人。

5.5 赊销业务发生时,客户需回传欠款确认书,签字和盖章确认所发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欠款期限。

6. 发样审批流程

6.1 本制度所称发样为新品发样,老产品不存在发样业务。

6.2 新品发样:由销售部负责编制客户新品发样明细表,注明发样的产品名称、规格、发样数量及发样期限,经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货。

6.3 新品发样前,客户需回传发样确认书,签字和盖章确认所发样品名称、规格、发样数量及发样期限及拟处理措施。

6.4 新品发样的催收责任人为销售部负责人。

7. 应收账款对账及报告

7.1 销售部与客户对账每月一次,于每月结束后6日内完成。

7.2财务部汇总各客户当月销售明细,累计销售金额及应收款等往来数据,销售部确认后发给客户核对。

7.3 客户核对后,需签字确认后回传,财务部与销售部各留一份备查。

7.4 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作为客户年度计取激励或授予准入的必要条件。

7.5 应收款会议每月举行一次,于每月10日举行。

7.6 由财务部牵头汇总上月末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和逾期情况,会议由销售部确认催收方案,并由销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7.7 会议形成应收账款报告,于次日汇报公司总经理。

7.8 下月应收账款会议时需汇报和分析上月应收款催收结果,并对未实现回笼的应收款再次制定催收对策。

8. 催款责任

8.1 财务部对客户承诺到期支付而未按期支付的应收账款,应当书面通知该账款的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催讨账款。

8.2责任人应当每周向财务部报告一次催款情况。应收账款到账后,财务部应当及时销账。

8.3 责任人对于应收账款的资金回笼负有经济责任,逾期收款将对责任人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比如:按照银行综合贷款年利率5%计算),扣减相应的业绩提成:

资金占用费=逾期天数/360天*5%*相应的应收款金额*承担比率

具体承担比率视公司对应收款的倚重情况而定,举例如下:

逾期15天以内,承担比率为0,故资金占用费为0,此期间为督促责任人催收。

逾期15天以上,1个月以内,承担比率为20%。

逾期1个月以上,承担比率为50%。

9. 问题账款处理

9.1 对于欠账人赖账不还的,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采取法律手段催讨欠款的,由财务部提出方案,报公司经理会议决定。

9.2 因催款责任人的责任导致应收账款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的,由催款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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