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者安排下属工作的有效方法(内附有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管理措施包括)

在某些公司,经常会发生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领导安排的工作总是遥遥无果,要不就是怪罪下属执行无力,要不就是领导忘记自己吩咐安排过的工作内容;

第二:下属在领受任务时,没有听清楚工作要求或者惧怕领导的威严,不敢当时问清楚,又或者是下属不善于梳理自己的工作,导致工作进度慢;也许是上司的懒散作风被下属摸透了,领导健忘或者从来不检查,即使检查也不会处分下属。这样就会导致工作久拖无果。

第三:组织召开会议时,会议总是以无果而结束,甚至会出现同样的问题翻来覆去地通过会议讨论,就是不见结果。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或情况,最主要的根源在于:

一是领导没有掌握安排工作的技巧;

二是没有健全会议管理及工作考核相关制度。

有什么办法解决以上这些问题呢?

其一、领导安排工作任务时,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

不论是通过会议的形式,还是一对一地吩咐工作,作为工作指令的下达者,务必要向工作指令的执行者,阐述清楚工作的具体内容。

具体做法是下达书面的《工作任务单》;如果是会议上安排,则形成会议记录下发。

2、明确工作的主导负责人和配合者

安排工作时,最忌讳的没有明确具体的负责人或明确多人负责,导致最终工作无人负责,所以作为领导在安排工作时,务必要明确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且每一项工作只能有唯一的一个负责人。

同时要根据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难易程度等,在明确具体的负责人同时,为了确保工作能顺利完成,可以明确相应的工作配合者,协助主导负责人完成工作。上述要求写入《工作任务单》或《会议记录》。

3、告知执行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安排工作时,为了确保执行者能彻底清楚工作的重要性和按时完成,务必要向执行者阐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充分引起执行者的高度重视,防止执行者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离预期要求的情况。写入《工作任务单》或《会议记录》。

4、明确工作完成的时间

安排工作时,作为领导,一定要根据工作内容的复杂性、难易程度、执行者的能力、工作的紧急性、工作的重要性向执行者明确工作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以防止执行者在没有时间要求的情况下,出现偷懒或拖延的情况,导致工作遥遥无果。写入《工作任务单》或《会议记录》。

5、告知开展工作的地点或目的地

安排工作时,作为领导者,务必要明明白白地告诉执行者开展工作的地方或目的地。写入《工作任务单》或《会议记录》。

6、告知执行者需要向谁汇报结果

安排工作时,作为领导者,务必要明明白白地告诉执行者需要向谁负责,需要向谁报告工作结果,以确保工作指令下达者能及时得到工作执行的情况和成果。写入《工作任务单》或《会议记录》。

7、明确工作结果的输出形式

安排工作时,作为指令下达者,务必要明确告诉执行者工作结果以什么形式提交上报,以便执行者能正确提交工作结果,提高工作执行的效率和质量。写入《工作任务单》或《会议记录》。

8、明确工作实施的跟踪人

为了确保下达的工作能顺利如期完成,在下达工作指令的同时可以明确工作执行进度跟踪验证人,起到督促执行者的执行速度,确保进度和效率。写入《工作任务单》或《会议记录》。

9、告知执行者工作目标(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告知执行者工作的具体数量要求或标准要求,以便执行者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写入《工作任务单》或《会议记录》。

其二、健全会议管理及工作考核相关制度。

Δ《会议管理规定》,参考内容条款如下:

一、 目的: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

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质量、技术例会、管理干部集中学习及其它正式会议。

三、 规定内容:

1、 企管部或指定人员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并做好相关记录,必要时将会议记录打印发放各参会人员。

2、 会议主持人要事先准备好会议议题及方案,以书面形式交企管部。

3、 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好会议需要的相关资料。

4、 会议发言简明扼要,所报告事项具体、清楚,实事求是。

5、 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簿上签到。

6、 会议(学习)中途需要提前退场,需向会议(学习)主持人申明理由。

7、 对公司组织的会议(学习),应尽量不要请假,确有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学习)者,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 参会期间应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如有重要电话必须接听,请走出会议室门外接听。

9、 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责任部门和人员要如期完成。一般情况下,由会议组织者跟进;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跟进人的,服从主持人的指定。

10、 由企管部对会议进行稽核,凡违反此规定者或无故没有按时完成本会议决策的事项,将按照《员工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Δ《工作任务单》参考模板:

企业管理者安排下属工作的有效方法(内附有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管理措施包括)

Δ 《稽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条款如下:

8.4 会议稽核

8.4.1 提高会议质量,确保会议决议得以落实。

8.4.2 所有跨部门的会议必须书面通知到稽核专员,必要时稽核专员将随时到会场检查会议质量,对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会议管理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8.4.3 会议决议备案:要求会议召开部门在会后24小时内将会议形成的决议交一份到稽核专员。每延迟30分钟罚款2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

8.4.4 决议执行情况稽核:稽核专员将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稽核,未按时完成决议者对责任人10元/次。

8.5 工作任务单或联络单稽核

8.5.1 上级领导发出的《工作任务单》或各部门间的《工作联络单》要交一份稽核专员备案;

8.5.2 稽核专员将对任务单及联络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无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单的或未按时回复联络单者,将按《员工行为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罚。

(由于篇幅所限,《稽核管理制度》其它条款暂不展示,如有需要,请留言)

作者:企业管理变革推动与辅导者

张骥老师

专注企业管理改善,贴心服务实体经济,现场咨询、辅导与培训,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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