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5月13日,阿尔特(300825)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阿尔特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研究院”)拟与重庆市金潼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潼”)在重庆市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汽车核心动力系统研发及生产工厂项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7亿元,其中重庆研究院将以持有的柳州菱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菱特”)股权和自有增程式发动机等技术评估作价入股,持有项目公司85%股权,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为5.95亿元;重庆金潼持有项目公司15%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为1.05亿元,将以项目所需厂房和土地评估作价入股,并在建设完成后完成实缴。
股权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阿尔特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市金潼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及定价依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亿元,其中重庆研究院将以持有的柳州菱特股权和自有增程式发动机等技术评估作价入股,持有项目公司85%股权,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为5.95亿元,若评估值不足5.95亿元的,重庆研究院则以货币形式补足;重庆金潼持有项目公司15%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为1.05亿元,将以项目所需厂房和土地评估作价入股,并在建设完成后完成实缴,若评估值不足1.05亿元的,重庆金潼则以货币形式补足。
双方一致同意,若各自出资至项目公司的资产评估值高于认缴出资额的,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管理机构:项目公司董事会将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由重庆研究院委派,一名由重庆金潼委派;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重庆研究院委派项目公司的经理,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重庆金潼委派项目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对重庆研究院运营管理项目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监督重庆研究院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效条件:协议经各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公司成立后在协议上加盖章印确认。
协议对协议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等条款协议均做了具体的约定。
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正式协议,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本次投资前期以股权及相关技术出资,后期可能会产生部分出资款由现金补足的情形,待取得评估报告确定本次投资的最终出资金额后,公司将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对目前股权和相关技术的价值初步判断,预计不会产生较大现金流出,不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若项目进展顺利,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阿尔特是以研发为核心基础,并向核心零部件等研发制造逐步拓展的综合性汽车研发解决方案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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