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财政“三管齐下”监管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日前出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投得准、管得住、用得好。

首先,以清廉财政建设为目标,对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部门和单位依据其职能和政策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项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其次,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分配、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的全流程监管机制。专项资金拨付按照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及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拨付时限办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此外,对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重大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对预期无效或低效的项目,按程序提出调整或取消预算的意见;对违规项目需要扣回预算资金的及时扣回资金。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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