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干货》:门店收银管理制度(参考)(店铺收银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收银流程,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公司下属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

职责:财务中心负责收银员业务管理、收银管理过程的监管、收银现金的入帐、对帐及其它相关工作,并做好对收银员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工作,门店店长(或当班负责人)负责收银过程的现场监管、门店备用金管理、收银员备用金管理、零钞兑换、收银核对、收银差异的查询及收银现金缴存入公司指定账户等工作;收银员负责核定备用金的保管、现场收银、按时按实向店长(或当班负责人)上交收银款、填制《收银交款明细表》并签名确认。

1 收银流程

财务中心需对收银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 营业前

(1) 清洁整理收银作业区,保持收银台干净整洁。收银作业区包括收银台、收银机、收银柜台四周地板、垃圾桶等。

(2) 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包括收银海典系统、银联机等设施设备)。收银员必须使用自己的操作员代码和密码进行收银操作,严格保管自己的上机密码并定期进行密码修改。上机密码不得与他人共用,不得对外泄露。

(3) 补充必备物品,包括购物袋(所有尺寸)、收银纸、收银相关台账及笔、相关指示牌、干净的抹布等。

(4) 收银员服装仪容的检查,包括:

工装是否整洁;

发型、仪容是否清爽整洁;

是否正确佩戴工号牌。

(5) 检查现金盒及锁的完好情况,清点并准备好各种面值的备用金并保证备用金准确无误。

(6) 检查打印机色带,保证打印单据的清晰。

(7) 熟记并确认当日特价商品,当日调价商品,捆绑销售商品、促销活动、以及重点商品所在位置及各大类商品位置。

(8)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店长或当班负责人报告。

1.2 营业中

1.2.1 接收商品

主动招呼顾客,询问顾客有无会员卡,接收顾客所选的商品,礼貌和顾客确认(处方药销售及医保、城乡医保、工商医保商品按销售制度流程规定操作)。

1.2.2 唱收唱付

(1) 对商品逐一扫描或处方计价,并进行核对。注意厂家条码和海典商品编码不一致的特殊情况,注意商品批号,对应录入销售窗口。

(2) 和顾客核对所购商品,礼貌告知商品的总金额,防止错收、漏收情况发生。

(3) 严禁串规、串级划价、商品混卖、低价高卖、营业员混录。

(4) 接收顾客钱币,同时礼貌的报出所收款项总额。若顾客未付账,应礼貌性的重复一次。

(5) 验钞、刷卡。如果是刷医保卡,请提示顾客不能购买非医保商品。刷卡完毕后,请打印小票,一联要顾客在存根联上签字确认,一联给顾客作为购买凭据。

(6) 将金额输入对应收银统计框中,打印电脑小票,并与找零钱币一同递给顾客,并向顾客报出所找零钱总额。

(7) 交待顾客并提醒顾客当面清点现金,防止差错或假币。离柜之后现金出现问题恕不负责。

(8) 交待顾客收好电脑小票,告知顾客电脑小票为购物凭证,如丢失购物凭证,不进行退换货处理。

1.2.3 装袋

(1) 根据商品包装的情况,对所购买的商品按内服、外用进行分开装袋,尤其对易漏液体商品、易串味外用商品单独装袋,防止漏出污染其他商品。

(2) 清点商品总件数,与顾客确认所装商品为顾客买单商品,无少装或多装等。

1.2.4 交付

双手将顾客所购买全部商品交付给顾客,并向顾客道别。

1.2.5 无顾客结账时

(1) 整理及补充收银台各项必备物品;

(2) 兑换零钱;

(3) 提醒店员将收银台遗留商品做上架或破损商品的处理;

(4) 处理顾客废弃小票,保持收银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5) 顾客询问及抱怨处理;

(6) 收银员交接班工作。

1.2.6 送货上门时的收银管理

(1) 门店发生送货上门业务的销售时,门店店长(或当班负责人)须填制好《商品签收单》,开好发票并安排人员送货,收银员按签收单中的商品进行正常收银流程处理,打出收银小票(送货上门业务的收银方式仅限现金收银),一联本人留存,一联给送货员,送货人员将收银小票、销售发票连同商品一并送给顾客,并收回货款。送货返回后将现金交给收银员,收银员按收银小票核对收取现金。门店店长(或当班负责人)核实后在《商品签收单》注明货款已收回,并将《商品签收单》留存备查。

(2) 送货上门时顾客要求退换货物的按退换货流程处理。

1.3 营业后

(1) 将收银钱柜的款项放置收银箱中,注意是否遗漏钱币;

(2) 关闭当班收银窗,下午班记得按照正常程序关机和关闭电源;

(3) 打印银联和医保统计汇总单(早班打印银联POS汇总单,晚班打印全天结算单);

(4) 整理收银台及周围环境;

(5) 到后台与当班负责人交接销售款项。

1.4 收银作业规定

1.4.1 收银员作业守则

《连锁干货》:门店收银管理制度(参考)(店铺收银管理制度)

现金的收受和处理是收银员相当重要的工作之一,收银员在执行收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守则:

(1)收银员工作时不可携带现金,如果收银员当天带有大额现金,并且不方便放在存包处时,可请店长或当班负责人代为保管。

(2) 严禁在卖场清点现金。

(3) 收银台不可放置任何私人物品,收银台随时会有顾客退货或临时删除购买的商品,若有私人物品亦放置在收银台,容易与顾客的退货混淆,引起他人的误会。

(4) 收银员在收银台执业工作时,不可擅自离位。需要离开时,将离开收银台的原因及回来时间告知当班负责人,离开时需放置“暂停收银”指示牌并锁定收银系统,将所有现金全部锁入钱箱内,同时将收银机上的钥匙转至锁定位置,钥匙随身携带,严禁将钥匙放置在收银台;如有顾客等待结账时,收银员不可离开。

(5) 收银员在工作时不可嬉笑聊天,应专心接待,做好文明窗口工作,协助做好门店的安保工作。

(6) 请全程使用礼貌用语,收银时应保持笑容,以礼貌和主动的态度来接待和协助顾客。如果商品的标价低于正确价格时,应向顾客委婉解释,并立即通知店内人员检查其他商品的标价是否正确。当顾客发生误会时,切勿当面指责,应以委婉有礼的口气和顾客解释,注意控制自身情绪,避免与顾客发生争执。

(7) 为了避免影响正常营业和欺诈,对于顾客要求兑换零钞的要求,应当婉言拒绝,可请顾客至他处兑换。

(8) 收银员必须依据顾客所购商品如实打印小票,不得无故不提供顾客小票。

(9) 严禁收银员用自己或者店内其他员工会员卡为顾客提供优惠。

(10) 如顾客需要当场开具发票,应及时开具购物发票;如顾客当月多次购物后要求累计一次性开票,须出示当月销售小票,按当月销售小票累计金额在当月开票,并在销售小票上注明“发票已开”。

(11) 收银员应熟悉门店便民特色服务的内容,促销活动,捆绑销售、当日特价商品及商品存放的位置等讯息。

(12) 收银台的支援工作

让顾客以最短的时间完成结账程序,迅速通过收银台,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收银区必须随时保持机动性,当收银台有五位以上的顾客在等待结账时,必须加开收银机并独立开启收银员窗口,或者安排店内人员帮助收银员为顾客做装袋服务,以减少顾客等待的时间。

2 现金销售管理

2.1 现金交接

2.1.1 制单

营业结束后,收银员将所收营业款清点准确,和POS机结算单等相关单据审核无误后,填制好《收银交款明细单》,并在对应栏目签名确认。

2.1.2 交接

(1) 上午班营业结束后,收银员将所收营业款、POS结算单等单据与填制好的《收银交款明细单》一并交与店长(或当班负责人),双方当面进行清点交接,验证现金真假,如有假钞应当面验证明确责任并进行赔偿处理。清点完毕后,当班负责人应在《收银交款明细单》对应栏目中进行签名确认。如有长短款,按照长短款要求处理。

(2) 下午班收银交接流程同上午班,但不调整长短款,直接将除备用金以外的所有现金和POS机结算单等单据一并上交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即可。长短款由店长(或店助)第二天早上根据收银交款明细单和业务系统核对确认后按照长短款要求处理。

2.2 现金缴存

2.2.1 时间

门店店长(或当班负责人)按班分别填写《现金解款单》,要求在每天下午16:00前将前一日下午班和当日上午班的营业款按班分开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下午营业款金额较大(现金超过5000元)时,按照公司要求特殊解款,保证晚间现金安全。现金存缴金额与系统不符时,于当日下午4:30前,将数据报告财务中心销售会计处。

2.2.2 要求

(1) 不允许坐支营业款。

(2) 营业款放入门店保险柜予以保管。

(3) 《现金解款单》系银行专用格式,一式二联,要求填写清晰、内容齐全、金额准确。《现金解款单》必须填写“款项来源日期 门店店名 存款人姓名”,一般在“款项来源”或者“交款人”处填列。

(4) 营业款要求由门店店长(或店助)统一存缴,且存至银行时要求保证资金安全。

(5) 如遇特殊情况造成当日营业款无法在规定时间存入指定账户的,门店应于第一时间内通知财务中心协调处理。

3 非现金销售管理

非现金销售包括银联刷卡、医保卡、城乡居民医保、工伤医保等。发生销售时,收银员必须准确无误,输入对应收银统计框中。

3.1 银联刷卡

(1) 收银员用银联卡刷卡收银时,要求轻插慢收,务必做到确认交易成功。

(2) 顾客刷卡消费后,收银员要在POS机上打出消费单,并由顾客在门店留存联签字认可,并将门店留存联视同现金管理,不得无故丢失。

(3) 刷卡结算时按实际消费金额结算,不允许四舍五入调整收银金额。

(4) 每班结束,收银员打印POS机结算单,与顾客签字的明细单核对准确后,收银员在《收银交款明细表》中填写银联刷卡销售金额。

3.2 医保卡和城乡居民医保

(1) 每班结束,收银员在银联机上统计当班医保汇总金额,并在《收银交款明细表》中填写医保刷卡销售金额。

(2) 根据医保局要求,禁止用医保卡消费“医保局禁刷商品”。

(3) 顾客刷卡消费后,收银员要打出消费单,并由顾客在门店留存联签名认可。

3.3 工伤医保

(1) 按照工伤医保规定进行药品销售。

(2) 按照要求打印明细表,明细表一式三联(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并留下顾客的联系电话)。白联随营业周报交予财务,红联自留门店备查,黄联交由顾客。

(3) 门店将营业周报上交销售会计时,销售会计核对周报填列的金额,门店再将工伤医保明细表交给公司工伤医保对接管理人员,再由公司工伤医保对接管理人员统计数据,催收资金回笼。

(4) 工伤医保目前属于系统对接磨合阶段,如遇程序变动,再另作调整。

4 单据管理

4.1 要求

(1) 财务单据包括《营业周报》、《现金解款单》、《收银交款明细表》、《积分抵现明细登记表》、《商品折扣表》、POS机结算单、工伤医保明细、团购签收单、顾客刷卡消费签字回单等。

(2) 门店以7天为一统计周期,每周三之前将《现金解款单》、《收银交款明细表》、《积分抵现明细登记表》、《商品折扣表》、POS机结算单、工伤医保明细、团购商品签收单附在《营业周报》后上交销售会计核对数据,每月月末28日之前交予完毕。

(3) 顾客刷卡消费签字回单,门店店长妥善保管,年底统一清理。6个月之内的门店自行保管,6个月以上的,财务会通知门店将票据上交财务中心统一处理。

5 罚则

5.1 收银流程及现金销售管理罚则

5.2 非现金销售管理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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