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红玉 通讯员上官纯青)今年宜昌市公共机构集中实施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后逐年扩大范围,“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少于30个。
为加快推进宜昌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利用创新节能技术手段和节能新系统、新技术、新材料等,对建筑能耗进行综合管理和专业服务的一种商业服务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出资,为客户提供节能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节能改造、运行管理等一系列节能服务,改进能源效率,保证节能量和节能率,项目完成后节能服务公司从节能效益中收回项目投资和取得合理利润。
宜昌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宜昌市公共机构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共21家,包括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宜昌市一医院、宜都市市民活动中心、枝江市公安局、枝江市一中、当阳市财政局、当阳市人民医院、远安县妇幼保健院、远安县发改局、秭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阳县一中、五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夷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昌市童欣幼儿园、伍家岗区城东卫生服务中心、伍家岗区外国语初级中学、点军区联棚乡卫生院、猇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宜昌市五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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