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 处室名称 | 部门职责 | 下设机构 | 工作理念 | |
清华大学 | 基建规划处 |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校园总体规划,拟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投资、建房、土地利用计划;主责基本建设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 (二)负责拟建项目的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包括拟建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完成校内立项程序。 (三)负责建设项目(含房屋整体加固大修)全过程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报批报备、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结决算、资产移交、质保期维护等环节。 (四)负责学校基建工程类采购与招标、合同归口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在建工程国有资产归口管理工作。 (六)承担基建规划委员会办事机构相关职责,审核其他部门承担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校园规划。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 设规划设计室、工程前期室、合同管理室、造价管理室、工程技术室、综合办公室六个职能科室以及两个项目管理部 | “无私奉献、追求卓越” | 着力提升校园环境和建筑品质,努力为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有力的办学条件保障 |
北京大学 | 基建工程部 |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二、根据学校批准的新建项目及修缮工程组织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经学校和教育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 三、负责组织编写新建工程的立项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配合学校规划委员会做好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评选及优化工作。负责签订设计合同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申办项目有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建、审批手续。 六、组织以工程项目为核心的各项(勘查、监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定货等)招投标工作,负责签订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七、负责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工作。 八、对在施工程实行全面管理,对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管理负责,并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 九、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移交及保修工作。 十、负责审核工程概预算及竣工结算工作。 十一、配合校审计室完成有关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十二、会同财务部做好基建资金的使用、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移交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或校档案馆。 十四、负责校内天然气工程的立项、报批、施工管理及验收移交工作。 十五、负责校内水、电、暖、气等地下管网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动态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准确、及时报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报表、资料。 | 综合办公室 | “责任感、使命感、集体荣誉感”为核心的基建精神,秉承“服务意识、精品意识、规范意识”的管理理念;扎根北大,铸造精品工程,建设品质校园;为师生服务,为学校教学科研、培养人才服务。 | 一正三副一助理 |
复旦大学 | 基建处 | 1、负责邯郸、枫林、江湾、张江校区的项目新建以及校园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修缮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修编与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事业建设规划相协调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及其报批、实施工作。搜集校园规划实施效果的反馈信息; 3、按照学校确定的校园规划,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编制基建计划、并办理项目报批手续; 4、负责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 6、代表学校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 7、负责建设项目的数据统计;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管理办公室 | 一正三副 | |
浙江大学 | 基本建设处 | 学校基本建设的职能机构,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代表学校利用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国内外贷款和赠款等,组织实施校园教学楼、实验楼等教学科研用房和公共设施、道路工程建设,为学校的发展尽可能提供最好的硬件环境。 | • 计划投资科 | ||
上海交通大学 | 基本建设处 | 基本建设处是全面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环卫绿化、节约型校园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学校中长期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 2、根据学校能源系统现状和发展规划,规划调配各类能源; 3、新建项目建设申报、实施和建设全过程管理; 4、维修改造项目审批、实施和建设全过程管理; 5、节约型校园建设相关工作; 6、联系修缮服务中心,负责校园日常零星维修; 7、联系环卫绿化中心,负责校园环境卫生与绿化。 |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基本建设处 | 基本建设处是全面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环卫绿化、节约型校园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学校中长期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 2、根据学校能源系统现状和发展规划,规划调配各类能源; 3、新建项目建设申报、实施和建设全过程管理; 4、维修改造项目审批、实施和建设全过程管理; 5、节约型校园建设相关工作; 6、联系修缮服务中心,负责校园日常零星维修; 7、联系环卫绿化中心,负责校园环境卫生与绿化。 | 综合办公室 | 一正两副 | |
南京大学 | |||||
武汉大学 | |||||
同济大学 | 基建处 |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第二条 编制上报、落实五年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书和年度基建计划,根据对当年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编报、落实年度调整计划; 第三条 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和五年基本建设规划,推进工程建设; 第四条 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申领施工许可证,做好“三通一平”等各项前期有关手续;按计划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质量、投资、进度管理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及时汇总资料; 第五条 负责基建处职责范围内的修缮工作及相应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房屋及基础设施年度修缮计划,组织实施完成修缮任务; 第六条 核算项目用款、用料,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结算;做好建设过程中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保修期内的善后服务工作; 第七条 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建设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管理科 技术管理科 工程管理科 修缮管理科 | 行政管理科 技术管理科 工程管理科 修缮管理科 | 一正两负 | |
北京师范大学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基建处 | 1.负责校园规划工作。 2.负责新建项目的计划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设计工作。 4.负责新建项目报建、办理开工手续和竣工备案等工作。 5.负责组织及配合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完成新建项目的采购工作。 6.负责新建项目的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拨付和竣工结算工作。 7.负责新建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完成新建项目的移交;做好工程的保修工作。 9.对于成立专项指挥部或者办公室的建设项目;各部门自筹资金或者接受捐赠的建设项目;除工信部立项的其它专项投资项目等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10.负责协调处理基建项目遗留和后续工作。 | 技术与经济管理办公室 | ||
中山大学 | 基建处 | 建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程序,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目标,组织实施校园规划与用地管理、完成各项基本建设任务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评审、修订、报批各校区校园总体规划,并负责校园规划的管理工作。 二、办理新征土地的各项征地手续及相关契税的缴纳,以及补办历史用地的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三、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基建计划及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四、组织基建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的征集,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向相关部门申请项目核准。 五、负责办理基建项目各类专业报建审批手续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六、根据招标法及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负责基建项目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的权限内招标工作,并审核与签订相关合同。 七、负责基建项目前期建筑物拆除的组织实施工作及场地三通一平等协调或实施工作。 八、负责在建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与控制工作。 九、负责组织编制基建项目工程投资匡算及估算、设计概算,编制50万元以下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50万元以下单项工程工程结算,复核50万元以上单项工程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手续;组织对基建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做好造价分析。 十、负责基建项目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预防并及时处理合同争议和工程索赔。 十一、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办理各类专业验收及工程备案手续。 十二、负责基建项目有关资料和图文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移交档案馆。 十三、负责基建项目保修期内质量回访,对保修期内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并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十四、加强与附属医院基建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十五、如基建项目实行委托管理,则根据管理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主管校领导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
西安交通大学 | 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 | 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 按照学校基本建设总体目标和发展要求,依据批准的校园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并按项目管理模式组织实施。 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依据学校总体要求和发展规模,组织编制校园总体规划,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负责学校土地资源管理;组织基建计划编制、建设项目前期立项、报建工作;对学校建设与规划进行研究、论证、贯彻和落实;负责完成国拨和学校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及基建配套项目;负责学校新建项目的招标、设计、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工作;对学校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规划审批。 | 规划部、设计部、造价部、工程部、办公室 | ||
南开大学 | |||||
华中科技大学 | 1.负责组织拟订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兼组织实施。 2.拟订学校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 3.负责组织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与报批,勘察、施工。 4.落实学校基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5.做好学校基建工程及配套设施、竣工验收、交接和图纸归档工作。 6.负责学校对基本建设及范围内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 7.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室、计划前期科、工程管理科、督办科 | |||
四川大学 | 基建处 |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统筹学校新增教学科研用地的征用工作和新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完成国家和学校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制定学校五年基本建设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3.组织实施校园新建项目及校园规划、房屋设施结构安全的重大维修工程项目; 4.对校园内重大维修改造工程进行预审; 5.负责基建项目水、暖、电、气、人防、消防、防疫、环保 绿化等方面的报建工作等,配合做好土地和公房不动产证的办理; 6.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科、工程管理科、规划管理科、工程造价管理科、材料管理科、计划管理科 | 经世致用,正德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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