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适用提供原材料、铸锻件、外协工序、成品件的供应商的产品和工艺变更。
2、专用名词解释
2.1 第一类变更:产品定义或过程的更改,根据更改影响程度,又分为重要更改和一般更改。
2.1.1 重要变更: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变更。包括:
–产品设计更改;
–生产场地变更;生产线布局调整;
–关键设备变更(更换不同型号设备);
–型腔模设计更改;
–分供方变更(更换供应商、现供应商场地变更);
–工艺加工方法更改;
–关键(特殊)工艺参数更改;
–生产工艺流程顺序更改;
–特殊特性测量方法和测量频次更改;
–长时间停产后恢复生产(6个月)。
此类变更实施前供应商需进行风险分析、评审和试生产验证,并报公司批准后才能实施变更。
2.1.2 一般变更:重要更改之外的变更。包括:
–人员变更:新人、顶岗;
–设备变更:设备保养/维修后;夹具换新/修理后;
–材料变更:原材料批次变更;主要辅助材料变更;材料代用;
–方法变更:一般工序非关键工艺参数变更。
此类变更由供应商内部进行4M变化点跟踪管理,其中工艺参数变更需要报公司采购部门备案。
2.2第二类变更: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的更改。包括:
–公司名称变更;
–企业性质、股东或股比变更;
–法人变更。
此类变更供应商需要报公司采购部备案。
3.工作流程
3.1 供应商变更申请
3.1.1 供应商出现2.1和2.2条情况的变更时,应至少提前45天向江华采购部提出“供应商产品和过程变更申请”,注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
3.1.2 采购部联合SQE对供应商提出的更改风险及消除计划进行评审,对更改进行定级,确定需要PPAP和试生产验证的意见,评审意见填写在“供应商产品和过程变更申请”中。
3.2 变更处理
3.2.1 采购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供应商产品和过程变更申请”后,组织技术部、质量部对实施变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分析结论不可行时,采购部通知供应商终止更改申请;分析结论可行时,组织技术评审会,会同质量、生产、采购相关部门召开变更评审会议,确定供应商需要开展的试生产验证、PPAP提交,以及正式更改前库存储备,同时编制供应商变更产品厂内验证计划。
3.2.2 采购部按照技术评审意见填写“供应商产品和过程更改申请回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照回复意见实施变更验证和文件资料准备。
3.2.2.1 技术部和质量管理部到供应商现场进行PPAP审核批准。
3.2.2.2 当变更需要公司顾客的变更批准时,在通知供应商正式更改前,技术部向顾客提交变更申请,顾客同意后,才可进行相应更改。具体见《民品过程更改程序》的规定。
3.2.3 工商登记信息的变更由采购部处理,办理供应商信息变更手续,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考察。
3.3 供应商私自变更的处罚
3.3.1 供应商因私自变更一旦被发现,公司将立即暂停供应商该产品的供货资格。
3.3.2 对供应商私自变更造成一切后果,包括由此产生的江华用户的赔偿和法律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4 变更申请单管理
3.4.1供应商变更申请单及验证资料,由供应商质量管理SQE归档管理,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给技术部门保存。
4、绩效指标
4.1 供应商变更造成的质量问题数量
4.2 供应商变更PPAP按时完成率
4.3 变更影响交付的次数
4.4 变更验证计划节点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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