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通常按平方计费。 按照当地物价局的标准,按当地物价局的标准以内支付是合法合理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1至45条规定物业管理收费的内容如下:第四十一条物业管理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的原则,收费应当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办法,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财产所有人应当按照财产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财产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占用人约定物业占用人应当支付服务费用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财产已经完成,尚未出售或者移交给买受人的,由建设单位支付财产服务费用。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
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服务,其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十五条在物业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端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收取前款所列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管理费等额外费用。以上是物业根据相关法律提供的解释。那么问题来了,合理吗?
物业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吗?有按照相关法律将社区公共部分的广告收入进行公示并分红吗?跟有甚者通过断水断电来威胁业主。请问谁给物业的权利可以随便断水断电?欠缴物业费并不代表欠缴水费、电费因此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打击还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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