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制定出台村级小微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规范确定中标人 管牢村里钱袋子

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

村级小微工程发包流程是否规范?工程款是否用在刀刃上?工程“给谁做”有没有水分?……日前,记者从岱山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这些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在《岱山县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出炉后,将得到有效解答,从而为村级小微权力套上一个“紧箍”。

该办法对岱山县各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建设)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未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流程,做了详细规定,实现了岱山县村级未进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实施办法“有据可依”,也成为岱山巩固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举措。

按照该办法规定,5万元以上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7日内完成发包程序,可选择简易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也可选择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确定承包人;5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允许以清包、大工形式发包。该县审招办招投标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村级小微工程项目都是村里自行按照县内的流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应资质的企业。以后,村里有手艺的闲散劳动力,在市监局登记注册基础工程施工队后,也可参与部分小微工程项目的招标。”

据了解,以往一些施工企业中标后,会出现企业拿了工程款约15%至20%的管理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后,将工程分包给个体性质工程施工队的情况,既不便管理也容易造成资金缩减。而新的办法出台后,只需经乡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小型水利、绿化工程等小型简易工程项目,就可发包给个体登记的“建筑施工队”,大大提高村资金的利用率。

近年来,各地村级小微工程不断实施,廉政风险随之增加。岱山县审招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严格落实新办法的同时,继续发动村民、党员、村监会、乡镇纪委、乡镇职能科室等多方主体参与村级小微工程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权力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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