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啦 全啦 工程类的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于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付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出纳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出纳现金须日清月结、每天盘点,做到账实核对,每月会计参与的不定期盘点及月末盘点不少于两次,并且出具《现金盘点表》;

2、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2000元)应及时存入银行;

3、携带现金或支票往返银行办理业务需乘公司车辆或打车;

4、出纳保险柜中,禁止存放任何私人财物,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5、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6、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7、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管理

1、须建立《支票购买登记簿》并制作《支票领用登记簿》,新购支票由出纳分类按支票号码顺序登记,使用完毕后需由会计或财务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2、支票签发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登记支票号码、支票用途、票面金额、内部经办人、领取人、领取人电话等相关信息,领取人需亲自签字确认;

3、出纳负责及时跟进收取支票进账后的正式回单;

4、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的;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5、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三、日记账管理

1、出纳每日完成收付款业务后,即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手工账或电子账);

2、根据审核后盖有“现金/银行收讫”、“现金/银行付讫”的现金/银行收款凭证、现金/银行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3、记账内容必须与会计凭证一致,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和对应科目等;经济业务的摘要以能够清楚表述业务内容为度;

4、应逐笔分行记录,得将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合并登记,也不得将收款付款相抵后以差额登记;

5、每笔业务登记后均须结出账面余额,并登记每日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

四、借支或备用金的管理

1、如因业务需要需借支,填报借支单,经终审领导签字同意,给予借支。一般岗位员工借款金额上限500元,部门主管如需借款,需要总经理批复,上限1000元。

2、相应费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履行报销手续,归还借支。

3、如借支两个月后仍未归还或履行报销手续,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减借支金额,当月工资不足部分,下月继续扣减。如该员工离职,则扣减直属领导工资。

4、部门的经常性、常规性业务支出可申请备用金。备用金申请单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

5、财务部出纳需每月对部门备用金进行盘点,盘点表签字确认无误后归档留存。

6、每季末需归还备用金,下季初重新走备用金申请流程。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总经理批复,出纳方可付款。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结账,当月结账。每月8、18、28日为报销日。28日以后报销单统一下月报销。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四、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根据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各类费用票据,签字通过后,统一由出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银支付给报销人。

费用报销流程

1、 办公费: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购买,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2、 差旅费: 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部门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3、 业务费用: 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4、 其他: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1、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2、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的员工。

3、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财务存档。

4、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上限500元。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5、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6、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予以补助。

7、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8、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9、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2、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 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13、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4、 3)两人同时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50元。

15、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讦算。

16、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7、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8、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餐补

总经理

280

380

50

事业部总经理

200

220

50

部门主管

150

180

50

一般人员

100

150

50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

1、发票领购、保管

a) 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管理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b)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c) 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d) 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e) 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f) 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g) 发票管理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a) 字迹清楚;

b) 项目填写齐全;

c) 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d) 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e)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f) 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g) 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若有特殊情况,对方要求提前开票,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列明,先开票再付款,并且客户收款发票之后,在发票签收单上写上给付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并由对方签字或盖章。

5、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a)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做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公司。将该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作废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b) 在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公司,作为公司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

c) 公司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要装订成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6、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

7、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8、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10、不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施工、工程材料供应、工程设备采购等项目建设工程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

第二章 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

第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应依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第四条 承包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工程款申请材料按公司要求提供。

第三章 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

第五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因特殊原因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合同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单位签署意见转发包方及审核单位审核,走完内部签报程序后,办理支付手续,承包方在收取预付款前应提供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 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承包方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应于每月20日编出当月(含上月后10天)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月进度报表,报送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核。

(一)监理单位首先对承包方报来的上述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所报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

(二)监理单位对报表中的数据、资料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其进行修改后再报监理单位核签,若监理单位认为不具备支付当月进度款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承包方。

(三)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支付当月进度款的意见后,发包方审核并走完公司签报后,承包方方可取得公司付款。

第七条 工程审计结算。指工程竣工后,并审计完成出具了审计报告,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工程款。

第八条 工程质保金。工程保修期满,经发包方、使用方等相关部门、承包方、监理单位验收,确认承包方已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责任后,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质保金款申请,发包方走完内部签报程序后,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 公司付款流程,经办人先从钉钉提交,把付款人信息,账号,付款金额填写清楚,核对无误后,先经财务审批,财务审批通过后转给总经理审批,最终审批通过的付款单,抄送给出纳,由出纳统一付款。

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工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电网工程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工程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分析、评价和考核,依法、合理、及时筹措、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降低工程投资。

第三条 工程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资本金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实施基建工程投资从项目的可研、规划、设计、筹资、建设、投运的全过程系统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职责

第四条 财务部对各项电力工程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工程投资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根据投资计划和用款计划及工程进度向总经理申请用款,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办理付款,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 掌握电力工程各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

第八条 负责电力工程各业务的会计核算,编制分项目财务数据报表。

第三章工程投资、概预算及工程结算管理

第九条 电力项目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各省市(自治区)的工程建设概算、预算费用构成及取费标准,会计核算必须以审定的概预算为控制工程投资的依据。

第十条 工程投资不得突破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核,经批准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管理、物资供应、财务及有关部门应及时核对施工费、材料设备及其它费用,并由工程主管部门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作为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资料。

第四章 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依据《现金调度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对基本建设工程资金的筹集、使用、归还进行全过程的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对各项目拨付的资金,申请人需要钉钉申请,总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支付。工程竣工后,若有结余资金要及时上缴财务对于使用结余资金继续用于电网工程的,须经有权批准单位审批项目计划和概预算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四条 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制,招标标底的数量和技术标准按初设批复编制,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变更数量,工程管理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尽,尽量减少工程物资、设备的库存积压,节约建设资金。

第十五条 加强工程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到库要有入库单,领用要有出库单,有关经办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物资的出库和入库手续;同时将出库单、入库单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人员根据工程物资的出入库情况进行工程物资的核算,根据出库单及时进行基建工程成本核算。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六条 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 对于工程尚未完工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扣除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六章 工程成本的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成本管理的目的是降低工程造价,节约项目投资,提

高企业效益。计划部门、工程部门、财务部门等要密切配合,严格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管理、审查,在优化设计方案的基础上,从严控制各项工程费用。

第十八条 工程成本核算必须以概算项目为核算对象,要划清费用支出的用途和对象,按工程项目归集成本费用支出,避免各工程项目间的串工、串料。

第十九条 基建工程应按以批准的概预算,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据实列支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等建设单位管理的其他费用。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建设场地征用费、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和余物拆除清理费。

()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前期工程费、设备成套服务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和工程保险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工程监理费和设备监造费。

()生产准备费的开支范围包括:管理车辆购置费、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整套启动试运费及系

上述费用中除管理车辆费计入固定资产,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计入低值易耗品,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外,其他费用均计入在建工程一待摊基建支出。

第二十条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或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偿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 基建工程项目存款利息收入一律冲减项目建设工程本。

第二十二条 基建工程期间发生的利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利息资本化的规定,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应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第七章竣工决算

第二十三条 工程完工后工程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结算要求内容完整、工作量计算正确、套用定额准确,对变更设计部门要严格控制,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电力项目竣工时都应编制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决算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手续的依据。各单位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实事求是编制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十六条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二十七条 大中型基建项目完工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城农网、配网的竣工决算应在三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报告.上报审批前,应由内部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决算编制单位根据审计意见修改决算后.上报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八条 基建完工交付使用后,如果已对该项目估价入账,在竣工决算审查批准后,应按审查批准后的价值对原估价入账价值进行调整。

第八章财务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 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国家和企业基建工程资金运行的安全、合理、有效。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要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财务科应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资金的追踪、检查和监督工作。对建成项目投产营运后的财务经济效益也应进行追踪调查。

第三十一条 财务科应参与和监督基建工程招投标,对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竣工决算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以作为有关审核、审批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基建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 加强对基建工程 内部控制的监督与检查,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五制”的执行情况;岗位责任制的履行情况;概预算、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批情况;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其他费用等资金支付以及财务竣工决算合规情况等等。

第九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

第三十四条 财务科应参与基建工程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工作。

第三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投资收益的分析报告制度,财务管理部门在编制年度基建财务决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加强项目实施和完成后形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的跟踪分析,正确反映基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第十章附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使我分公司档案管理规范化,根据财政部和国

家档案局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我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一、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

其他会计账簿。

(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

附注及文字说明,审计报告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

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保存。

三、财务科设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专责人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订成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专责人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财务会计部门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档案管理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档案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档案管理部门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本单位领导严肃处理。

档案管理部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四、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

2

记账凭证

15

3

汇总凭证

15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

包括日志账

5

明细账

15

6

日记账

15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清理后保管5

8

辅助账簿

15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3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

15

银行对账单

5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

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按照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

六、会计档案的调阅。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分公司内各部门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科长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科长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外单位如有特殊需要借出,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档案卷册,并限期归还。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科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七、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

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请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本制度从2022 日起开始实施。

XX 有限公司

2022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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