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工程费审核思维导图
二、审核方法和内容
(一)设计费用的真实性
根据企业的设计合同及楼盘销售广告,查看设计费收款单位与设计单位是否一致,查看房地产企业的付款证明与设计费发票的收款单位及金额是否一致;如同一设计单位或不同设计单位针对同一设计项目重复设计的,需核实是否存在虚列设计费用情况。
(二)是否虚增成本
国有土地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是净地(或熟地)交付时,同时列支较大金额的“七通一平”支出,要结合施工合同、监理报告、发票、银行付款证明及工程预结算资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虚增成本部分要进行剔除。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内容
按照当地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的标准,结合该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审核是否超标准,超标部分不予扣除;同时结合当地政策,核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等是否可以加计扣除并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计算基数。
(四)多个(或分期)项目共同发生的前期工程费,是否按项目合理分摊。
三、常见审核疑点内容及案例
(一)疑点:虚增设计费
案例7-11: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68,000.00㎡,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总平图约定的绿化率均为35%,园林景观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单价24元/㎡,合同金额140.00万元,结算金额138.00万,开发商在设计费中列支景观设计费138.00万元。
解答:
(二)疑点:红线外成本的扣除问题
案例7-12:某房地产企业签订的七通一平合同中约定:场地平整面积31,000.00㎡,包干工程造价535,560.00元。企业在前期工程费-七通一平中全额列支535,560.00元。
解答:
相关政策参考: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指引的通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答的通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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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基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这一难题,将我们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研究成果及多年的信息化实践经验相融合,阐述我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数字化践行之路的探索与发现,为我国现代化税收治理体系的建立、数据治理能力的提升、税收成本的降低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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