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是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劳动群体诉求复杂多样,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晴雨表”和“风向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适积极面对劳动关系出现的新变化。
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圳坚持党建引领,率先探索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机制改革,坚持法治先行、标准引领、激励保障、一体化改革、平台建设、新业态试点,打造“六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充分发挥调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深入推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2021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数为113138件,同比上升22.57%;其中调解成功案件数为85165件,同比上升39.39%;调解成功率为75.28%,同比增加9.09个百分点。
制定全国首个劳动争议调解地方标准
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深圳市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置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源头性、预防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六个率先”深化制度机制改革,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具体来说,在深化制度机制改革上有“六个率先”,即率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特区立法、率先制定全国首个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标准、率先建立“以案定补”激励制度、率先探索“调裁诉”一体化衔接机制改革、率先构建四级多元调解网络、率先探索重点平台企业设立调解组织。
“为更好地应对深圳劳动关系发展复杂化以及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圳通过顶层设计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和统一化管理。”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基层平台缺乏、调解员积极性不高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圳积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专节,将社会力量参与、引导企业建立调解组织、“调裁诉”一体化平台建设、调解员队伍职业化发展等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
同时,坚持标准引领,出台了全国首个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标准——《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明确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办案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具体建设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深圳出台《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实施了劳动争议调解“以案定补”激励制度。据统计,“以案定补”激励制度实施以来成效显著,2021年,全市共计发放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140万余元,有效提高了调解员待遇,激发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探索重点平台企业设立调解组织
“实践证明,深圳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区-街道-社区-企业(工商业园区)、行业商协会’四级多元调解网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阶段,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实现所有区街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
近年来,深圳不断完善“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多元调解网络,构建街道辖区范围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夯实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基础。街道调解中心集中精力调处重大劳动争议,起到集中化解、重点突破的作用;社区承担解决人少案轻的争议,在企业与街道之间发挥协调沟通、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各级调解组织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切实保障劳资双方当事人权益。
调解中心加强调解与仲裁、监察执法的联动,打破内部信息壁垒,整合信息资源,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的各个环节,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仲裁的准司法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机制。
同时充分,发挥外勤、执法和仲裁三支专业队伍作用,综合助力调解工作,形成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特别是在重大劳资纠纷处置工作中,建立了“部门联调·协同作战”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了多起易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重大劳动隐患得到有效处理。
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为切实维护新一代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深圳率先于全国探索在平台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2021年,深圳出台了《深圳市重点平台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方案》,推动在重点平台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调解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优势,最大限度将平台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已推动在货拉拉、美团、顺丰、京东、跨越、圆通、申通等全市54家重点平台企业以及智美汇志5G数字产业园等平台企业园区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契机,持续打造一批制度机制全、专业程度高、服务能力强、基础保障好的品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深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李定
【作者】 李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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