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委宣传部“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00.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经费”预算资金50.00万元,年内使用资金50.00万元,执行率100.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市委宣传部为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年内与人民日报客户端达成深度合作,持续在其所属宣传平台刊发保山信息;对外宣传率达90%,受众满意度达9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无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为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借助其各平台影响力,全方位展现美丽的保山、开放的保山、创新的保山,对外树美保山形象。2021年度计划完成以下绩效目标:与主流媒体达成深度合作1家及以上、对外宣传率90%及以上,受众满意度90%及以上。
2.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资金50.00万元,实际到位50.00万元,到位率100.00%;年内使用资金50.00万元,执行率100.00%。
(2)项目属于新增性项目,主要是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教育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由办公室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并汇总,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成立绩效工作小组,采用“办公室牵头,各实施科室具体负责”的方式,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经费”项目立项、实施、管理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数50.00万元,资金执行50.00万元,执行率100.00%。预算执行得分20.0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市委宣传部为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年内与人民日报客户端达成深度合作,持续在其所属宣传平台刊发保山信息。产出指标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外宣传率达90%,效益明显。效益指标得分2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受众满意度达90%,达到预期目标。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2)绩效目标设置更加全面、清晰和准确。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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