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内容)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实现施工现场的管理规范化,防护标准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让违规行为及事故隐患无栖身之地。做到令行禁止,防患于未然。从而实现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

2.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2.1从不违章,能积极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50元—100 元;

2.2提出合理化建议,率先采用且行之有效的方法,给予奖励100元;

2.3发现重大隐患,采取断然措施。使重大安全事故免于发生的,给予奖励500—1000元。

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经济处罚:

3.1所有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10元/人,不系安全帽带者罚15元/人。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3.2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四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不系安全带的,罚10元/人。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或未系卡环的,罚10元/人。

3.3严禁酒后上岗,凡酒后上岗的立即停工,同时罚饮酒者20元/人。

3.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一次罚10元/人。

3.5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上班。发现一次罚5元/人。

3.6不准在高空或脚手架上打闹,开玩笑,违者罚5元/人。

3.7未经安管人员批准,随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的,又未立即加以恢复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人。

3.8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须明火时,应按照规定开具动火证,配备灭火器材,否则发现

一次罚操作工工资10元/次。

3.9机械转动时,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像锯片砂轮防护罩、皮带轮及其他传动部位防护

罩等。否则罚当时使用人10元/次。

3.10正确采用“三相五线制,确保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所有电器及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必须接保护零线。且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不得混用。施工机具电源线压接要牢固整齐,凡有一处不合格。发电工5—10元/次。

3.11电焊机一、二次接线防护齐全。焊把线双线到位。无破损并对焊把线、氧气带加以保

护法,否则罚操作者10元/次。

3.12发现其他不安全行为,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后而不执行的。罚当事人50元/次。

3.13打架、斗殴肇事者,根据影响大小,造成经济损失者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特别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3.14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物料损坏者,视情况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3.15高空作业时,不准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品。否则罚当事人30元/次。

3.16氧气瓶乙炔瓶使用中,两瓶距离必须保证满足5米。两瓶与明火之间的距离必须满足10米以上。否则罚操作工20元/次。

3.17工加工处,料具库房严禁一切烟火,在上述范围内吸烟,每发现一人罚款20元/次。

3.18工人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据事故所造成

影响的大小,对事故当事人给予200元—800元的经济处罚。

4.特殊说明:

4.1公司各施工项目必须统一实施本《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2对阶段性颁布的安全生产处罚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实行阶段性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本制度仅为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3在公司级的安全检查中,一旦发现符合3.1—3.18所规定的处罚行为的。公司将按照所规定的处罚额2倍进行处罚。

4.4所有奖金和罚金在当事人的月工资中体现出来。

5.其他:

本制度自(时间: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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